江蘇“三位一體”監管校舍工程質量
發布時間:
2018-08-02
江蘇省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指出,校舍工程質量安全要建立業主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 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校舍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工程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致使工程產生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江蘇省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指出,校舍工程質量安全要建立業主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
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校舍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工程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致使工程產生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以及發現有轉包和違法分包、掛靠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清除出校舍工程建設市場。同時,各地要建立校舍工程質量投訴舉報制度,建立校舍工程建設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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